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滨州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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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滨州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各科研机构、各部门:
    滨州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纸质材料与汇总表请于4月25-30日期间由教学科研科长或科研秘书集中报送科研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401室。
    联系人:姜志刚  电话:3191239
 
                        科研处
                    2015年4月1日
                    

                     关于滨州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滨社科评委[2015]1号
     根据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滨办字[2008]46号)和《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滨社科评委[2012]1号)的规定,滨州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全市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最高奖项,作为对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市级奖励。由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此次评奖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2、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可作为考核、任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确定教学和科研重要岗位任职资格,评先树优、评选拔尖人才和评定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条件:
    参评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科普服务大众,内容、形式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社会效益。全国性报刊登载的文字在1500字以上,省部级、地市级报刊登载的文字在2000字以上。
    1、本次评奖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或被采纳的研究成果。
    2.国内外正式出版或发表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社会科学成果。
    3.虽未公开发表或出版,但进入市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决策并被相关部门采用,对实际工作产生重要指导作用,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
    4、经过市级以上相关部门立项和鉴定的课题项目、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等。
    5、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
    三、成果类别
    本次申报分基础性研究成果和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两类:
    1、基础性研究成果:专著、编著、译著、辞书、教科书、工具书、论文集、注释本、高校教材、古籍整理、学术资料整理、地方志•年鉴、科普读物、系列丛书、教育读本、音像制品等。
    2、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专业论文、课题项目、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内部资料等。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登记
    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登陆http:// chengguo.bzcm.net 点击“成果申报”, 如实准确地填报社科成果登记信息。要注意选准学科门类,共分经济学组、管理学组、哲学社会学组、政治学组、法学组、文学语言学组、文化学组、教育学组、历史学组、应用与普及组、医疗卫生组等11个学科组,如果填报不准确,市评奖办有权调整。
    2、初步审核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准确率,由市评奖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初步技术审核。所报材料通过初步技术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短信通知作者,做好查新、提交书面材料的准备。
    3、成果展示
  初步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滨州社科成果提交平台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概要,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成果查新和验证
    经初步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必须报经滨州市(或省以上)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进行查新,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申报者自行下载《滨州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申请表》并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由所在县区(高校)社科联或所在单位、学会统一向查新机构报送,非单位或学会工作人员可直接向查新机构报送。查新报告由查新机构盖章后反馈给申报单位或个人。具体查新方法说明请从市社科联网站下载查看。
    著作作者还要上网站在中国版本图书馆(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
    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市评奖办将对申报成果进行抽查,凡抽查重复率超过规定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取消申报者三年参评资格。
    (三)报送书面材料
  1、下载表格,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二份,作者所在单位根据评奖范围、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对作者申报的成果进行资格复核和学术价值认定,对符合条件者写出推荐理由、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下载并填写成果重复率、查新、cip核字号验证证明书一份。
    3、查新报告一份。
    4、论文类成果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课题、著作类成果提供原件二份。
    书面材料报送渠道:①向所在学会或所在单位申报(高等院校向所在院校社科联申报;县区向本县区社科联申报);②非单位或学会工作人员向滨州市评奖办直接申报。
    五、申报时限
  本次成果评选以网上申报数据为基础,请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申报。
  (一)网上登记与成果展示时间
  2015年4月2日至4月20日,只在此期间开放服务器,逾期不再受理。
    (二)书面成果报送时间
  2015年5月5日至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相关事项
    1、申报参评成果首先必须在网上按规定时间申报,完成登记并展示成果概要,接受社会监督。
    2、评奖通知、实施细则、评审表、查新申请表、cip核字号验证书、重复率证明书等均可在滨州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bz.skj.gov.cn)查询、下载。
    3、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查新。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参加评选,坚决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如有违反,取消评选资格。
    4、成果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退还。
    5、市评奖办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
    6、其他事宜按《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7、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及处理相关事项。
    通讯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85号市政大楼0242房间
    联 系 人:宗  丽
    联系电话:0543-3162128
    邮    编:256603
    网    址:http://www.bz.skj.gov.cn
 
 
 
                滨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
                  滨 州 市 社 会 科 学 界 联 合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