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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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4关于组织2015年度滨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科研机构、部门:
根据《滨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滨院政〔2012〕328号),学校决定进行2015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我校在职人员,限申报一项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我校。
凡已获得国家、省、市各种奖励的成果以及教学类成果,均不能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需填写《滨州学院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一式1份;申报科学技术奖,需填写《滨州学院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见附件)一式1份。申报者同时需提交科技成果技术报告、鉴定证书、应用证明、学术成果原件1份,待评审结束后原件退回。
申报材料于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姜志刚 3191239(1239)
科学技术奖:卞 丽 3190133(8133)
报送材料地点:办公楼北楼401房间
附件:1、滨州学院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2、滨州学院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3、滨州学院成果奖汇总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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