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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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度滨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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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度滨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科研机构、部门:

    根据《滨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滨院政〔2012328号),学校决定进行2015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1120141231期间我校教职工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成果形式为学术著作、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工具书、论文、鉴定成果。鉴定成果完成时间以批准鉴定日期为准。

二、申报条件

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我校在职人员,限申报一项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我校。

凡已获得国家、省、市各种奖励的成果以及教学类成果,均不能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需填写《滨州学院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一式1份;申报科学技术奖,需填写《滨州学院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见附件)一式1份。申报者同时需提交科技成果技术报告、鉴定证书、应用证明、学术成果原件1份,待评审结束后原件退回。

申报材料于519日前由单位集中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姜志刚   31912391239

科学技术奖:卞      31901338133

报送材料地点:办公楼北楼401房间

 

附件:1、滨州学院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2滨州学院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3、滨州学院成果奖汇总表

 

                                         科研处

                                     20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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