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对各类延期科研项目进行整改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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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各类延期科研项目进行整改的通知

各系(院、部)、科研机构、部门:

    根据学校审计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提高科研项目结项率,学校决定对各类延期科研项目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项目范围

 截至2014年底应结项而未结项的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校内立项项目,其中校内立项项目包括,滨州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滨州学院“青年人才创新工程”基金项目、滨州学院“博士学位人员及具有硕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员科研启动费”项目、滨州学院科学研究重大课题。

二、整改项目的处理

1、对2009年及以前校内立项尚未结项的各类科研项目,若仍在开展研究,可延期结项的,最迟于2015916前提交结项材料,如符合结项条件予以结项;若不再开展研究,或研究进展缓慢,于2015916前不能提交结项材料的,学校将撤销该项目,项目结余经费停止使用,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内项目。

2、对截至2014年底应结项而未结项的纵向项目和2010年及以后立项的校内项目延期结项的,按项目主管部门要求报送延期申请,切实加快研究进度,务必于2015年完成研究任务并结项。

   3、整改项目名单单独下发至各单位,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加强督促,促使延期项目尽快完成研究任务,办理结项手续。

    请各单位于514前将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整改项目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分别报送科研处人文科和科技科,同时将电子版统计表发送至keyanchu319@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人文科和科技科联系,联系及方式如下:

人文科:吕传笑  办公北楼406房间  31911601160

科技科:卞    办公北楼401房间  31901338133

 

 

 

                                科研处

                            2015年5月4

 

 关于各类延期结项科研项目整改的通知2015.4.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