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部门、科研机构:
2014年11月,市政府对专利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对作为市政府奖励的专利奖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市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根据《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滨政字〔2014〕20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5年6月30日前被授权并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2、专利权属于滨州市辖区内的组织、个人;
3、无专利权属纠纷,无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无他人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
4、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5、专利已实施,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6、专利剩余有效期应在两年以上;
7、以组织名义申报的,申报前应在本组织范围内公示无异议。
二、申报材料
1、滨州市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
2、专利检索报告;
3、专利公告文本;
4、专利实施效益证明材料;
5、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说明;
6、公示情况说明;
7、其他相关材料(获得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一份申报书仅限填报一项专利,电子版(word文档)包括《滨州市专利奖申报书》及所有附件材料(可附扫描件),须和申报材料纸质版相关内容须一致。
三、材料报送
滨州市专利奖申报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推荐材料一律采用白色A4纸打印,按1-7顺序左侧装订(胶黏订)成册,装订后不得另加封面,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各推荐单位将初审推荐的项目填写《滨州市专利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申报项目纸质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科技科。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茜茜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