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文章发布时间:
2015-06-29
各系院(部)、部门、科研机构:
根据《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和《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首届
省政府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奖条件
报奖专利应当符合《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附件1)第六条和《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附
件2)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本年度报奖项目应是201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已获授权的专
利。
二、报奖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书主要包括:报奖专利基本信
息、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评价材料、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材料、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等内容。
附件主要包括:《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第六条和《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提供的证
明材料。其中,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报
奖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需提交省以上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价(查新检索)报
告;可酌情提交其他有助于评价专利的证明材料如专利分析报告等,附件总数要求不超过100页。
三、报奖程序
2015年山东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均在网上通过“山东省专利奖励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
统)完成。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首先从科研处获得账号及口令,然后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登陆山东省专利奖励系统界面,登
陆后按系统提示,填报申报书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申报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7月20日,逾期评奖
系统功能关闭,不再接受申报。
(二)网上推荐
山东省教育厅将于2015年7月31日前择优推荐专利项目。
(三)报送申报材料和推荐函
省专利奖申报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在网上申报和推荐材料工作完成后,申报人可通过评
奖系统对申报和推荐材料进行下载打印,报送科研处科技科,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5日。电子版
推荐材料和纸质版推荐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本次专利奖是作为省政府奖的首次评审,其评审管理系统同为首次上网运行,各有关单位、个人要
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和《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操作系统的相
关内容,准确把握条件,认真填写核实材料,按时组织申报。
联系人:卞 丽、张茜茜,电话:3190133(8133)
科研处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