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文章发布时间:
2015-08-312015年8月31日
关于做好2015年度“女性与传统文化”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艺科[2015]4号
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省直文化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丰富,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巨大作用。其中,女性对于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为进一步挖掘阐发女性与传统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于7月至9月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省“女性与传统文化”专项课题立项评审工作。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选题范围和课题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推荐工作。
一、评审机构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山东女子学院承办,山东女子学院科研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
二、申报数量与要求
“女性与传统文化”专项课题共设立100项,实行限额申报,各市文广新局、本科院校限报10项,其他单位限报5项。
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选题范围
1.传统文化与女性价值观研究
2.传统文化与女性文学研究
3.儒家文化与女性发展研究
4.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女性研究
5.其他有关选题
四、评审方式及立项公布
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经评审办公室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专项课题者请填写《山东省“女性与传统文化”专项课题申报书》。
2.推荐单位需将申报书(一式2份)、项目汇总表1份报送山东女子学院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ctwhzx2014@163.com。
3.报送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至18日,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表格请从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下载,申报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 系 人:白琨
联系电话:0531-86526656 13573153627
报送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科研处(女子学院办公楼410房间)
邮 编:2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