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文章发布时间:
2015-09-25
各系(院、部)、各科研机构、各部门:
根据《滨州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325号),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
引进博士学位人员及具有硕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员科研启动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条件
1.2015年度我校签约引进的博士学位人员及具有硕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员。
2.我校自己培养的回校工作的博士学位人员。
二、启动费资助额度
按双方协议规定额度执行。
三、科研启动费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持协议到人事处确认科研启动费数额,并向科研处出具书面证明。
2.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组织课题组(课题组成员至少有2名学生),并填写《滨州学
院博士学位人员及具有硕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员科研启动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填
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分管院长批准立项。
4.项目负责人与科研处签订《滨州学院科研基金项目专项合同》(见附件2)。
5.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四、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3日。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 吕传笑(人文科) 办公地点:行政北楼406房间 电话:3191160(1160)
卞 丽(科技科) 办公地点:行政北楼401房间 电话:3190133(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