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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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0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文件
鲁社规办字[2015]8号
关于做好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清理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省社科规划研究在研项目管理,我办将对2008年以前(含2008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请各管理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并在今年12月底前将申请结项成果等材料报送至我办,对尚未完成的项目,需在12月底前报送《山东省社科规划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撤项处理,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撤项和项目终止后剩余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退回到我办,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今后,我们将逐年清理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请各管理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按期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附件:山东省社科规划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