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研究机构、部门:
现将《关于征集完善市级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进行转发,欢迎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意申报者请于11月16日下午5:00之前将滨州市科技专家基本信息表、滨州市科技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319@163.com,纸质版送交办公楼北楼401房间。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技科联系。
联 系 人:张茜茜 卞丽
联系电话:3180133(88133)
办公地址:办公楼北楼401房间
附件:专家基本信息表及汇总表.doc
关于征集完善市级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滨州经济开发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驻滨有关单位:
为补充完善滨州市科技专家库,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不断提升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完善市级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市范围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医院及其它组织从事各类技术及金融、财务管理专业的专家。
二、专家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认真严谨,客观公正,能够按时参加并完成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或咨询工作;
2、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属医疗卫生系列的,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科学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科技发展状况,具有一定的项目评审或管理经验;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5、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征集方式
1、采取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填写《滨州市科技专家基本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由所在县(区)科技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统一推荐。
2、推荐专家经市科技局审定后入库管理。入库专家不限名额。
3、原滨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入库专家如有信息变动,需重新填写《滨州市科技专家基本信息表》。
4、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企业技术专家的推荐工作,不断扩大企业参与研究制定科技发展计划的话语权。
5、为避免重复推荐增加基层单位工作量,本次征集工作重点补充推荐2013年1月份以后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专家。
四、专家管理与使用
1、凡经审核后进入市科技专家库的专家,将有机会参与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或咨询工作。市科技局组织的科技计划项目(平台等)评审工作,将从市科技专家库中随机选择相应专家。
2、市科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市科技局建立科技专家定期评估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不能胜任评审或咨询工作的专家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或取消其参加项目评审资格。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