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文章发布时间:
2015-12-08各系院(部)、部门、科研机构: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13]4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专利资助
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5年获得的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外国或国外组织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及进入国际阶段的发明和实用新型PCT国际申请。
凡申请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的需填写《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山东省专利资助申
报表填报说明》 (见附件2);专利权人是个人的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 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发明专利证书》或者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及证书登记费缴费收据(复印件)。对于非职
务授权发明专利已经转化实施的,应提交与相关企业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
证》(复印件)。
2. 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如提供证书复印件,则需要提交授权公示专利说明书扉
页)或提交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及证书登记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3. PCT国际申请,需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和《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及规定费用的缴费收
据(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8日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山东省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见附件3) 、《山东省专
利资助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见附件4) 一式1份报送科研处科技科,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keyanchu319@163.com。
联系电话:3190133(8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