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对教学单位及校直科研机构进行科研工作考核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1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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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校直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 2015年中层单位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对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有关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1、今年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考核依据《滨州学院科研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深入把握文件精神,掌握考核原则。
       2、“滨州学院科研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得分汇总表”(附件2附表1)中的“个人得分”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业绩量化得分(不含教研业绩),各单位直接填写科研处审核后的个人科研业绩量化得分,不需要教师再次填报。
      3、服务滨州项目和转移转化成果一并计入个人科研业绩量化得分,无需单独申报。
      4、本次考核对象是我校各院系、校直科研机构及其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所有数据、相关材料统计日期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5、请各单位认真填报,做好审核汇总工作,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客观。科研处在审核报送材料过程中,发现虚假信息,将酌情扣减该单位科研工作考核总分。
      6、由于学校工作安排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1月18日前,将科研工作考核的纸质材料1份(附件2的3个附表)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319@163.com)。
       不明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附件.rar 
联系人及电话:
人文科:吕传笑3191160(小号81160)
科技科:卞 丽3190133(小号88133)
      
                             科研处 合作发展处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