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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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据滨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滨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织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依据《滨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和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照国家、省、市三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这一中心工作,切实发挥我市教育科研的理论先导、实验探索和决策咨询作用,使我市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为科学地制定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服务,为基层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事业服务,把科研兴教真正落到实处,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市贡献力量。
二、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着眼于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既要重视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又要重视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主持滨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次课题申报。
四、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在以往的课题过程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
五、《课题指南》所列的项目和研究内容,主要是为设计课题提供一定的方向和范围,各单位在申报课题时应当参考本《课题指南》,认真科学地设计确定课题,可以直接选定《课题指南》中列示的课题,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自拟课题名称,提出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六、课题申请人须填写《滨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基本程序是: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组会议评审。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专家评审结果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七、本年度滨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2-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八、科研专项课题。
高等院校设中小学教育科研专项课题。其中,实践研究类课题要求有中小学实验基地,并有中小学教师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研究。
九、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课题申报书一式四份、申报书的电子稿、汇总表(见附件3)及电子稿,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相关电子文档命名要求:课题名称-申报人-滨州学院-申请•评审书.doc,例如:高中数学单元整体设计的教学实践与研究-张三-滨州学院-申请•评审书.doc。
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2日。
十、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张连举、郑玉娟 3080118(80018)
地 址:办公北楼 414
E-mail:keyanchu3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