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拟定学校科研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学术道德建设,倡导科学精神,规范教师学术行为,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四、负责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创新团队的设置、申报、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六、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协助财务、审计部门做好经费的使用、监督和决算。

七、负责科技、人文社科成果奖的培育、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负责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意识形态审查把关工作,积极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

十一、负责科研数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十二、协调管理校社科联、科协、学会等学术团体,组织学术交流活动。

十三、负责组织学校科技服务资质申报与管理,推进协同创新。

十四、负责科研档案管理与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