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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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学术报告须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15-09-23

浏览次数:1210

 

 

    学术报告前:提前3天报送学术会议、报告通知单(纸质)及海报(电子版)。由校报、科研处分别在学校主网页“通知公告”栏、科研处网站“学术交流”栏同步发布。

    学术报告后:1.在2天内报送新闻报道稿件。由校报、科研处分别在学校主网站“学术活动”栏、科研处网站“工作动态”栏发布活动消息。2.学术活动组织单位的教学科研科长一周内填写《学术报告完成情况登记表》(纸质),连同学术报告稿(电子版)、现场录音整理而成的文字材料(电子版)、报告人300字左右的简介(电子版)、报告现场照片(电子版3张)、海报电子版一并报送科研处。

    未报送《学术报告通知单》及以上相关材料的,不予报销学术报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