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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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16-12-21

浏览次数:109

 

 

各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写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项目均需填写2017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提交的论文须有标注本项目资助。不需要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二、项目结题

省基金待结题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后方可结题,结题流程同上。

三、结题报告填报  

 请使用2017版结题报告格式,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如实填报,结题题报告应简明扼要,重点介绍标志性工作与产出/成果。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依托单位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四、填报时间

分以下三个时间段集中受理结题报告、年度报告的网上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20172279:0032316:00

 20175159:0061516:00

 20179259:00103116:00

年度报告可在上述时间段提交一次。

五、结题报告纸质材料  

结题报告从系统中导出,含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标志性成果复印件等,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六、未按时结题申报受限说明

项目组、依托单位截至20171031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8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七、其他事项

(一)提前结题。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依托单位在系统“项目管理”-“项目信息查看”菜单下进行初审,若达到结题要求,点击“同意提交结题申请”按钮。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二)结题、课题组调整。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原则上项目实施18个月后不得调整课题组成员。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填写提交延期申请表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我办审核。

(三)科技报告及后续成果跟踪。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具体流程详见通知(/portal/index.php?c=main&a=show&id=474)。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请依托单位根据上述安排及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项目结题组织管理及审核把关工作。

联系电话:0531-66777035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20

邮编:250101

技术支持:0531-87970849 王老师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