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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公示

文章发布时间: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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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依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2016年9月至12月,我司组织实施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生命领域)五年定期评估。根据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的成绩,经研究,生命领域156个参评实验室中,细胞增殖与分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等26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茶叶生物化学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安徽农业大学)等116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其余实验室未通过定期评估。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8日。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可先发电子邮件)向我司提出。异议书须写明实验室名称、事实理由及异议提出主体的真实信息、联系方式等,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司基础处 邵海涛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096301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