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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改革意见

文章发布时间: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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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在鼓励创新、支持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积极配合《山东省科技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鲁科字[2014]88号)的实施,现制定省基金改革意见如下:
      一、基本思路
      1、充分发挥基金的扶持引导作用。准确把握基金定位,明确基金支持领域,以基金扶持为导向,努力推出一批原创性应用基础科研成果,助力全省转方式、调结构。培养一批创新型科研人才,培育形成一支在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研发能力强、研究成果丰富、具有领军水平的中青年人才队伍,切实发挥基金的前瞻和引导作用。
      2、适当扩大支持规模。面向基层和科研一线,激发科研人员尤其是中青年科技骨干参与科学研究的热情,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扩大支持规模,资助更多中青年科研人员承担基金项目,为做好科技人才储备,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推动源头创新提供支持。
      3、逐步提高资助强度。按照科研需求,在综合评价科研工作成效基础上,不断调整基金支持人员结构,特别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逐步加大资助强度,为重点课题攻关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着力解决支撑产业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4、形成持续支持态势。遵循基础研究持续投入、不断积累以及人才阶段性成长的客观规律,在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对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进行持续支持。
      5、加强与科技计划衔接。发挥好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种子基金”作用,统筹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计划等国家计划的衔接;做好与科技人才计划、科研计划的有效对接,实现基金项目、人才一体化。
      6、探索基金合作新机制。调动各市及有关部门、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的积极性,通过设立联合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源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探索形成有利于应用基础研究发展的政府扶持新机制。
      二、主要内容
      按照科研发展需求,以项目人才一体化为载体,完善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科研人才扶持体系。
      1、创新人才培养基金(对应创新创业扶持计划)
      围绕创新创业人才扶持计划的实施,重点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小微企业中初涉科研领域的青年科技人员,吸引青年人才参加到科研中来,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与应用的结合,培育形成一支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新生代科研人才后备队伍。
      2、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博士基金)
      继续发挥博士基金的作用,强化对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青年科技人员的支持。在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同时,鼓励进行较为新颖的创新性较强的课题研究。
      3、自然科学青年基金(对应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提升青年基金项目层次,重点支持具有一定科研经验、能力以及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按照产学研结合的要求,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有针对性地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工作,逐渐形成研究团队,扶持其逐步成长为我省基础研究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该基金与厅“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国家自然科学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相衔接。
      4、省自然科学基金英才基金(原面上项目)
      继续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金的作用,重点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研发能力和组织能力较强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组建团队,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对面向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该基金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优秀青年基金相衔接。
      5、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对应杰出青年接力计划)
      加大对省杰出青年基金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学术水平高、在本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面向区域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组建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扶持其成为国家层面的、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领头人。该基金与 “杰出青年接力计划”、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重点项目相衔接。
      三、工作措施
      1、改革评价方式,强化基金导向。围绕省科技计划指南和支持重点,研究制定符合省基金课题特点的立项评审、项目结题的指标评价体系,鼓励科技人员致力于原创性、原理性的重大发现,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引导科研人员围绕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工作,提高基金整体水平。
      2、鼓励协同创新,团队攻关。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要求特色鲜明,研究团队结构合理。鼓励科研人员跨学科、跨领域和跨单位开展协同创新,围绕重大问题协同攻关,促进重点学科发展的突破,产出更多的创新成果,探索科研资源、阶段性成果共享机制,形成产学研互动链。
      3、增加支持手段,提高基金使用效能。根据基金项目的特点,确定支持方式和实施方法,跟随项目进展,合理匹配资金。引入后补助、奖励等方式,提升研究成果的质量,提高基金使用效能。
      4、完善同行评议,体现评审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基金项目的综合评审评价体系,科学设计评审流程,规范同行专家网上评议、答辩评审、学科组会议评审、基金委终审等具体程序。尊重专家意见,探索发挥专业学术团体等科学共同体在基金项目评议过程中的咨询作用,客观准确评价项目的可行性和研究成果的应用前景。
      5、强化过程管理,提升基金服务水平。合理制定申报条件,减化申报程序,不再要求查新报告;改进申报方式,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科研氛围,实行项目申报不限项;完善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广大科技人员,提高基金服务管理水平。
      6、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体现公平、公正。从基金申报、评审到结题以及项目后续发展跟踪管理的信息公开,接受检查。评审程序、时间表和过程中的信息及时公开,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按照科技报告制度要求,尝试将结题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邀请纪检监察全过程监督,关键环节邀请同行专家及社会代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