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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

文章发布时间:

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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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和要求,科技部党组会同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并于近日印发科技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日报社和驻部纪检组各室贯彻执行。

实施办法对“两个责任”具体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其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包括15项具体内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巡视工作、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日常部署和推进、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体系、强化考核问责。驻部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包括10项具体内容: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监督;推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改进作风;践行“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协助做好巡视工作;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实施办法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作和相互监督、加强工作情况请示报告、加强工作保障等4个方面明确了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科技部党组要自觉接受驻部纪检组监督,支持驻部纪检组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业、履行职责;坚持和完善科技部干部和驻部纪检组干部“双向”交流机制,拓宽优秀干部多岗位锻炼渠道。驻部纪检组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带着实际情况定期向中央纪委报告工作,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至少每半年会同部党组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适时向部党组书记通报涉及科技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情况以及对科技部党员干部谈话函询或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解核实、执纪审查等情况。驻部纪检组既要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强化自我监督,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科技部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驻科技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