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栏目
文章发布时间:
2023-09-15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滨州市 “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20〕49 号)精神, 加快推进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经研究,现组织开展 2023 年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 聚焦滨州市优势产业、区域特色产业、 前沿产业,聚力 5+5 十强产业集群化创新发展, 建设一批创新要素集聚、运行机制创新、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共同体。
二、申报条件
(一)牵头单位整合能力突出。建设牵头单位创新要素聚集能力强大,创新能力显著,引领产业链提升作用重大。
(二)共同体整体优势突出。
1.组织保障有力。“政产学研金服用”各要素齐全,具有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转化重大科研成果、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的优势和能力, 能有效调动政府、产业、科研、人才、金融资本、科技服务、市场应用等各类创新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合力支持共同体建设。
2.产业方向明确。 聚焦滨州市 “十强” 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筛选一个或几个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发展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的优势领域, 融合提出特色鲜明、 重点突出、体系清晰的产业链条。
3.创新特色鲜明。站位科技支撑和引领产业链向高端迈进,全链条部署科技创新,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高端人才汇聚、企业孵化培育、创新创业服务、产业集群拉动方面有科学的规划、明确的重点、可行的路线,在打造产业创新生态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4.基础条件坚实。具有主导产品、品牌产品和规模生产能力,资金雄厚且来源稳定。 具有必须的科研办公场所和科研仪器设备、研发平台 、孵化器、中试场地、产业园区等条件。 具有结构合理、 创新能力强的科研团队和成果转化基地。
(三)政策支持有力。
主管部门(推荐部门)制定支持共同体建设发展的明确意见和具体措施,能够(或能够协同地方政府)为共同体在土地使用、项目审批、奖励补助、人员编制、平台建设及建设运营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和必要保障。
三、申报要求
由牵头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共同体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案”),明确共同体产业基础、功能定位、任务目标、保障措施等。名称应命名为“滨州市XXX创新创业共同体”,其中“XXX 应为具体产业细分领域或技术发展方向,不得包含企业字号、注册商标等内容。
请预申报单位于10月7日将共同体建设方案纸质胶装版(一式两份)送到办公北楼401,扫描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吴春红
联系电话:3186320(87320)
邮箱:keyanchu319@163.com
附件:1.滨州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3年滨州市创新创业共同体的通知
2.滨州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科研处
2023年9月15日